3月29日,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华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李本公当选为新一届中华慈善总会会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等出席会议。
在当天的大会上,范宝俊代表中华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从自身治理、慈善筹募、项目开展、慈善宣传、对外交流以及团体会员合作等方面,回顾五年多来中华慈善总会的工作与成绩。五年多来,中华慈善总会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充分结合自身实践,大胆借鉴国内外同行的优秀经验,对如何开创中国慈善事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范宝俊回顾总会的发展历程,结合工作实际,从慈善法规环境、公信力建设、自身能力建设、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畅谈了有关的经验和体会。
财务透明能加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对慈善组织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上,崔俊慧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作了财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显示,第三届理事会的5年间,中华慈善总会筹募款物大幅增加,筹募能力大大提高;账务管理更加规范;财务制度日臻完善。
报告显示,自2007年至2012年,总会共接受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304亿多元,所有捐赠款物均及时按照捐赠人意向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总会财务审计监督严格规范。五年来年度财务审计正规及时,重大事项审计全程配合,项目专项审计安排有序,各项审查如期完成。
会议上,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王树峰作了第三届理事会人事安排和机构调整报告。他说,总会自2007年5月换届以来,新发展团体会员131家。截至目前,总会在全国范围内共有团体会员332家。这些团体会员既有省、地、县级各地慈善组织,也有一些爱心企业和团体,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广阔地域,基本形成全覆盖的慈善网络。总会与这些团体会员之间联系紧密,始终保持着优势互补、团结合作的良好伙伴关系,在中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上三个报告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审议通过。民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曲淑辉代表民政部在大会上高度肯定了中华慈善总会5年来的工作与成绩,并对总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大会还选举产生了中华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李本公当选为新一届中华慈善总会会长,王树峰、杜学芳、李宏塔、张印忠、郑功成、崔俊慧当选为新一届副会长,边志伟当选为秘书长。
新当选的其他94名新一届理事中,分别来自不同单位,既有爱心行动贡献,又有慈善公益责任感,具有广泛代表性。
大会还决定,继续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领导担任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
鉴于中华慈善总会首任会长崔乃夫、第二任会长阎明复和第三任会长范宝俊,在总会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呕心沥血、无私奉献,为慈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被授予“中华慈善总会终身荣誉会长”称号。
在随后举行的中华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并授予王健林、李春平、郑家纯等人“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称号。此外还聘任了一批慈善工作领域的老同志担任中华慈善总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