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引导全社会同献爱心,让孤儿也有美好
的童年。
二、 工程方式
(一) 组织救孤儿献爱心活动。
(二) 捐建捐修慈爱儿童福利院。
三、 救孤儿献爱心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 救助孤儿的形式
1. 以家庭为单元,义务助养一个孤儿。
2. 以多个自然人联合助养一个孤儿。
3. 单位、机构或社团助养一个或多个孤儿。
4. 不计多少地捐赠钱物,为救助孤儿奉献爱心。
(二) 助养孤儿的来源
1. 慈爱儿童福利院中的孤儿、弃婴。
2. 居委会、村委会代养的孤儿。
(三) 经费标准及确认方式
1. 助养孤儿的经费额度,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
2. 按照助养人的意愿,由中华慈善总会慈爱孤儿工程办公室及各地慈善机构负责联系、安排助养孤儿。
3. 确认助养关系后,节假日孤儿可到助养人家中生活,享受家庭温暖和社会关怀。
4. 孤儿取得公民权后(16岁),助养结束。如孤儿有能力继续上学,由中华慈善总会助学工程给予扶助,孤儿的助养人享有优先助学的权益。
四、 捐建慈爱儿童福利院的方法步骤
(一) 捐建慈爱儿童福利院的主要形式
1. 个人捐建;
2. 单位、团体捐建。
3. 个人联合捐建;
4. 单位、团体联合捐建。
(二) 资金划拨与建设管理
1. 捐赠人将资金捐赠给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慈爱孤儿工程办公室以项目拨款方式,将捐款百分之百地全额拨给慈爱儿童福利院。项目经费的使用全程,将受到中华慈善总会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和国际审计机构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2. 由中华慈善总会协助民政部有关业务部门制定慈爱儿童福利院的建设标准和管理服务标准。
3. 由当地民政部门和捐赠人一道提出慈爱儿童福利院的建立地点和建筑规模。原则上,既要考虑建院经费,又要考虑养院费用。
4. 中华慈善总会慈爱孤儿工程办公室会同有关慈善机构,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协商,取得政府的批准和有力支持。慈爱儿童福利院应与当地民政部门合办,享受国家和当地的各种优惠政策。慈爱儿童福利院由当地慈善机构组织建设施工。
5.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慈善机构或捐赠人,按照制定的管理标准、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慈爱儿童福利幼院。把慈爱儿童福利院建成展示当地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五、 宣传与回报
慈爱孤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进慈爱孤儿工程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凝聚民族爱心、展示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因此,要在全社会动员和宣传慈爱孤儿的意义,及时表彰在慈爱孤儿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
(一) 授予称号
1. 几个人联合助养孤儿的,给授予慈善之友称号;
2. 家庭助养孤儿的授予慈善之家称号;
3. 捐建慈爱儿童福利院并供养50名以上孤儿的,授予慈善家称号;
中华慈善总会承办的,由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称号;各地慈善机构承办的,由各地慈善机构授予称号。
(二) 捐建慈爱儿童福利院的,将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命名,或以捐建人的意愿命名。
(三) 捐建慈爱儿童福利院的善款,将享受国家规定的所得税减免(国有单位3%,个人30%以内)政策。
六、 筹款方式
(一) 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号召募捐。
(二) 以中华慈善总会名义,分别与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以及其他行业联合在该系统内发动劝募。
(三) 在海外和台港澳地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劝募。
七、 办公经费
接受的专项捐款将百分之百全额运用到项目之中,不在善款中提留任何行政费用,慈爱孤儿工程的行政经费将另行筹措。
八、 组织机构
(一)董事会
董事会是慈爱孤儿工程的最高权利机关。董事由中华慈善总会从排名前100名的捐赠者中提名,每届任期五年。董事会主席由第一名担任,副主席由第二至十一名担任。主席任期一年,卸任后为名誉主席,参加董事会议。
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推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聘请名誉主席;组织筹募善款(董事既是捐赠者,更重要的是肩负着组织筹募善款任务的志愿者);审议工程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决算情况;巡察工程活动组织情况和慈爱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管理情况;审议工程办公室的工作报告,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中华慈善总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建议名单;中华慈善总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监事会
监事会是工程的监督机关。监事由中华慈善总会及民政部门有关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担任,每届任期五年。监事会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监事会的主要任务:工程启动初期担负宣传舆论发动和协调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开展慈爱孤儿活动等任务;工程正常运转后,主要是监察工程的各环节依法有序地健康运作,切实保障捐赠者和受助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程办公室
工程办公室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办事机构,组织开展慈爱孤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