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事业简介
光彩事业是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组织推动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于1994年为配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发起实施的一项社会扶贫事业。它以消除贫困为宗旨,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以贫困地区为领域,以项目投资为主要形式,以“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为核心理念,以共同发展为基本目标。1995年10月25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正式成立。
在党和政府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热心支持下,光彩事业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先后参与了到老少边穷和中西部贫困地区投资开发、国企改革改组改造和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三峡库区移民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土绿化和生态治理、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战略行动,实施了农业产业化扶贫、生态建设扶贫、资源开发扶贫、医药卫生扶贫、智力开发扶贫、移民安居扶贫、招工就业扶贫、建设市场扶贫、公益捐助扶贫和国际援助扶贫等多项扶贫工程。光彩事业救灾赈灾都有突出表现,得到社会各方面公认。
光彩事业实施以来,中国光彩会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扶贫活动,达到企业经济行为与企业家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实现了中国传统文化道义观与现代市场经济利益观的紧密结合。经过长期发展,光彩事业已经成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扶贫事业,成为统一战线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成为培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的重要载体,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在这一过程中,光彩事业逐渐形成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
光彩事业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胡锦涛、江泽民、吴邦国、贾庆林、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为光彩事业做出重要指示。1994年,胡锦涛同志听到光彩事业发起实施的消息后说:“光彩事业这个倡议很好。希望付诸行动,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作出贡献。”1995年5月,江泽民同志称赞“光彩事业这件事情很好!”1996年4月16日,又为光彩事业题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2002年12月11日,吴邦国同志在国务院三峡办报送的“光彩事业三峡行”活动的总结报告上批示:“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支持和指导下,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库区办企业,不仅促进了库区结构调整、搬迁企业的重组改造,更为难得的是安置了部分库区移民,推动了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工作,应予以肯定。”2004年4月22日,贾庆林同志在光彩事业十周年纪念会暨二届四次理事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践证明,光彩事业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理想追求,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惠及百姓的宏伟事业。”1995年10月,李瑞环同志在全国光彩事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光彩事业是通过民间渠道、利用民间形式实施的扶贫行为,是惠及当代、功在千秋的事业,它既是一种经济行为,又是一种充满感情的道德行为,体现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
光彩事业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2000年10月8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正式会议授予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特别咨商地位;2003年10月6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取得了联合国贸发大会特别观察员身份。(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