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多为跨省区流窜、结伙作案,作案手段不断升级,给打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谈及打拐工作的艰难,湖北省利川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罗建波感叹。
2011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湖北第一案”的侦破,罗建波曾参与其中。
2003年1月3日,利川市忠路镇东风村年近一周岁的彭某被其舅舅黄风拐走,以3000元的价格卖至温州。8年之后,利川市公安局获得线索,成立专案组抓捕黄风,并赴浙江追查彭某下落。然而时过境迁,当年买小孩的夫妇已不知去向,案件一时陷入困境。专案组一方面进行排查走访,另一方面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开展网上信息收集与研判工作,终于找到并说服知情人、中间人,顺藤摸瓜,通过DNA检验确认买方。2011年4月24日,彭氏夫妇带着被拐卖8年之久的儿子,踏上了回家之路。
基层打拐,从搜集资料、开展行动到善后处理,都面临诸多困难。罗建波感触最深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专业人员不足。很多地方没有专门的打拐机构,基层民警往往没有经过专门的打拐训练,科技意识和信息意识较差,再加上平时工作繁忙,打拐往往力不从心。因此,目前的打拐案件多停留在抓获一两个人贩子的层面,难以深入开展工作,打掉整个犯罪网络。在利川市,由于拐卖儿童并非常见案件,所以该市公安局没有设立专门的打拐班底。
二是打拐经费短缺。拐卖人口犯罪案件情况复杂,涉及区域广,调查取证难,需要大量经费投入。目前,虽然国家反拐工作计划要求政府将打拐经费列入预算,但各地落实情况不一,打拐专项经费难以实现。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费短缺成为及时派员外出调查、取证及追逃的一大掣肘因素。
三是救助、安置工作机制不健全。被拐卖儿童获救后的安置问题,已成为公安机关处理善后工作的一大难点。福利院的介入只能让孩子有暂时的栖身之地,监护责任却压在警方肩上,甚至每月的开支均由公安机关负担,严重牵制警力。一些基层民警对此类案件产生畏难情绪,致使该类案件久侦不破。
罗建波认为,长效打拐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如果当地民政、计生等管理部门一旦发现被拐儿童,便重点盘查,那么买方市场就会大幅缩小”。另外,当前打拐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解救、轻深查、轻追逃、轻打击的现象。同时还存在重打人贩、轻打买方的情况,买方市场因而有恃无恐,长期存在。
“一接到拐卖案件,我们就会将受害人(或直系亲属)的DNA信息录入系统,同全国的信息库进行比对。”罗建波介绍,在新时期的打拐工作中,高效运作的DNA信息库的作用越来越大。
在新的打拐手段中,“微博打拐”关注度最高。对此,罗建波认为,这犹如发动群众进行视频侦查,需要规范引导,“在不了解具体案情的情况下,一心只想发动群众,公布的内容又没有专业的审核,很容易对受害人造成额外伤害”。
“打拐工作必须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本。”罗建波介绍,一些解救行动中存在执法手段简单粗暴的现象,将被拐儿童强行带离养父母,给被拐儿童带来了“二次伤害”。在彭某被拐案中,专案组专程通知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前往温州,与养父母共同商议一个有利于彭某健康成长的妥善方案。结案后,恩施州、利川市妇联还对彭某进行了心理疏导。(记者 程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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