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务实的政风?碰见一件,解决一件。不必贪高求远,动辄总体改变
这些天来,许多人的心都被辽宁葫芦岛一位少年的命运牵动。狂奔的汽车前,他舍己救人,被撞成重伤。因年少,不能获“见义勇为”荣誉,也缺救助;为治疗,家庭负债30万元,已难支撑。
人们可以认同如此理念:不表彰未成年人是为更多的孩子好,不让他们涉险救人;但是,既然已经救了,难道政府就该袖手旁观?孤立无援、自生自灭,难道这是舍己救人者应得的吗?
幸好,事情有了转机。当地政府部门想法募集了22万元,交到了少年手中。加上保险公司赔付的7.3万元,30多万元的窟窿差不多能填上,人们终于可以小松一口气。不少人也从此事延展,开始讨论见义勇为的认定和援助是否可以相对分离的问题、制度建设的问题。
然而,先别急着松气儿,更别急于转移目光,去关注制度、立法等宏观方面。这个少年的事,还没完。
孩子后续的治疗,怎么办?脑神经损伤、视神经损伤,每15分钟就得上一趟厕所,这不能撂下不治啊。在本地恐怕还难以为继,需要到北京、上海的大医院。治疗,就要产生费用。这个钱,上哪儿筹?让家长继续东借西凑去,还是沿路乞讨去?
等治疗告一段落,孩子继续读书的事儿、将来就业的事儿,是抛给他们家自行解决,还是有部门可以扶一扶、管一管?
22万元筹来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应该肯定;但是,政府的责任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等舆论的关注度一降,这事就此风平浪静?
这种担心,并非杞忧。经验告诉我们,不少事儿,由于关注度过快“爬升”,急于转入制度、立法等层面,表面看很宏大,舆论场中热闹一阵儿,回头一看,具体问题还在那儿扔着,没有多少改变。如庄子的譬喻:掘东海之水而救涸辙之鲫,水未至而鱼已死。
总的解决、制度突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需要更全面、充分的酝酿和研判。个案的解决,没那么困难,完全可以做得很好。从某种理念、某种设计出发,未必靠谱,未必能经得起实践的考验。从一件具体的事做起,不放过具体的问题,做好了,突破了,示范意义却很大,将来再有类似的事情,后来者也有参照。
何为务实的政风?碰见一件,解决一件。件件积累,便是改变。(知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