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应该按交强险的2%,交通违章罚没资金的3%再加上社会捐助,共同组成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笔款项非常庞大,广东目前累计收入已超过20亿。”广东省红绿灯交通救助基金会秘书长王剑表示,但去年真正用出去的,几单,十来万而已。(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仅仅广东省就有20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各省合计起来必然是笔庞大的数字。救人需要钱,有钱本来好办事,生命也有保障,这也是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初衷,然而,没想到的,这边钱太多,那边却是花不出去。救命钱遭遇如此尴尬困境,这是生命的悲哀。
20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何只花出10来万?原因并不复杂,其一,是由于“不被外界知道”,知道申请程序的人很少,如果根本不知道有这笔基金,也就不会去申请,而不申请,自然不会有钱;其二,申请需要特别繁琐的程序———要交管部门牵头六个部门每笔都开会审核,程序太麻烦,也会让人失去耐心;其三,没有专职人员处理这笔费用的审核,都是交警兼职在做申请工作。这么多的钱竟然没有专职人员审核,这让人大跌眼镜。谁都知道,没有专人管理的钱,无论数目多么庞大,总会是一潭死水,要么花不出去,要么产生腐败的窟窿。其实,对于20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花不出去,相关职能部门不是不清楚原委,也不是找不到问题的症结,据了解,当地交管局曾经希望申请一些编制,专门用于运作救助基金,但未获批准。不知道为何不给予批准,其依据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不盘活救助资金,也是在害人,至少也是草菅人命的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救人就成为最重要的事情,但救人需要花钱,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能够有钱来救命,医院也不可能无休止地付出。当无钱救命的时候,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要发挥作用。可事实上,却是陷入“家属无钱,求助到救助机构;机构找医院;医院又回过头来找家属”的怪圈。在这样的循环中,很多人就成为了回不去的“病人”。
从法律的角度看,将自己的亲人遗弃在医院中不接回家,这涉嫌构成遗弃罪,可病人家属宁愿坐牢都不愿承担抚养、赡养义务,这固然有亲情的冷漠,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付不起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没有钱,无奈将亲人“遗留”于医院,显然,仅靠法律并不能让所有的“病人”回家。
20亿救助金如何花出去?似乎只要能够有专人负责就行了,但在我看来,这只是其中一个要素,最为关键的是缺乏“生命意识”,没有这种意识,即便是有了专人管理,也会遭遇申请程序麻烦的困扰,如果再出现服务意识不强,想要申请到救助资金,恐怕也很难。而有了“生命意识”,能以救人为第一要旨,那就能够很快盘活这笔“救命钱”了。(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