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最新备用网站北京5月22日电 21日,民政部召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宋其超,解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宫蒲光首先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医疗救助制度于2003年开始推行,2008年在全国实现全面建制,近年来得到长足发展。这项制度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施救助:一是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帮助他们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医疗费用支出;二是对救助对象经医疗保险补偿后的住院或者门诊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为破解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保障难题,2012年民政部会同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部署在273个市县开展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1.02亿人次,支出资金2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41亿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水平分别达到80元、144元、1723元,重点救助对象年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60%
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医疗救助工作。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将医疗救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列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审定。今年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这项工作,并于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5部门《意见》。
《意见》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坚持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基本原则,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衔接等方面都有一些具体举措,特别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救助范围有所扩大,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运作方式也有创新。此外,在其他方面也有一些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