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环保法和最高法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给中国环保法治带来新气象,我们中国绿发会也深受鼓舞。2014年,最高法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发布后,我会立即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布置、参与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运用法律武器,向环境污染宣战,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宣战。从今年一月份新环保法实施开始至今,几个月时间,我会便在以下方面开展了工作:
第一,成立专门机构。今年,我会陆续成立了“中国绿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和“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组”,由专人负责,并由执业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环境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作为工作人员,全力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第二,积极参与环保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为完善环保法制建言献策。我会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组与北京律师协会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向最高法就公益诉讼判决后产生的环境修复资金提出了具体管理建议,并对环保部《环保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系统的修改意见,以为相关部门提供研究和参考的依据;
第三,在具体案例方面,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我会了解到,某个县城,其居民饮用水十几年来一直处在污染威胁之中,由于污染严重,县城甚至几次中断自来水供应,直接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现我工作组已在甘肃平凉中级法院针对这一饮用水源污染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除此之外,另有其他几个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也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近期将陆续立案,具体消息我会工作组将及时向大家通报;
第四,大力开展培训,与媒体合力传播、普及环境公益诉讼知识。由于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无论是作为原告的社会组织,还是案件具体工作人员,包括环保自愿者等都急需培训。为此,我会已着手筹备,第一次培训将与环保组织“绿满江淮”合作,在安徽大学举办。不仅如此,我会还与新华网合作,邀请环境诉讼领域内的各方精英,参与录制本月25日的“公益诉讼九人行” 栏目,大力推广环境公益诉讼;
第五,对其他环保社会组织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支持。虽然我会目前资金也不宽裕,但依然决定对其他开展环保工作包括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启动各项支持,鼓励更多力量投入环境保护工作。例如,我会最近便对福建省“保护红树林联盟”在专业人员、资金、技术、网络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第六,筹备第一届环境公益诉讼年会。作为我会今年的又一大盛会,首届环境公益诉讼年会拟于2015年6月13日在京召开,以后将每年召开一届。本届年会将邀请与公益诉讼有关的各方精英,包括法官、检察官、环保行政官员、环保社会组织、环保自愿者、律师、专家、媒体等从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或对环境公益诉讼怀有热情的各界代表,以及部分环境污染企业、环境治理修复企业参会,对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境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展开讨论研究。并与新华网联合发布2014年最受公众关注的七大环境诉讼案例。除此之外,会议还将评选在环境公益诉讼七大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明星和明星组织,为社会树立正面榜样,感召更多力量加入到环境公益诉讼中来。
我会深知,为环境正义诉诸法律是环保的无奈,但这也是还人们平等生活的有力保障。现在,法律允许公益组织代表公众进行环境公益诉讼,那么作为适格主体的我们,就应该尽全力担起这一责任,还山水以公正,给社会以希望。
谢谢大家!(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