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蕾“诈捐门”事件至今仍无说法,安徽“狗咬人诈捐”又闹得沸沸扬扬……近日,首部《慈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后个人公开募捐将可能“犯法”。可一旦家庭遭遇重大疾病或灾难,又该如何救急呢?5日,南京市第三届社区暨社会公益项目洽谈会上,20多个社区带来各自的“社区型基金”首次组团亮相,让人看到了家门口慈善的快捷和便利。今年,南京将建成不少于11家社区型基金会,不少于400家社区型基金。
不久前,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一名8岁小女孩不幸患上尿毒症,急需大笔医疗费。东山街道圆梦社区型基金会收到申请后,立即启动救助评估,在两周内拨付8万元救助金,大大缓解了她的家庭困难。基金会负责人徐梦瑶介绍,他们今年刚注册成立,启动资金是200万元,主要来源于政府和街道辖区企业捐赠;善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今后也会发动辖区居民捐赠。这种制度化、透明化的救助形式,比过去“临时救济”更及时,也更让受助者感到有尊严。
南京的社区型基金会,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以从事社区公益事业为目的,服务区域为一个街道或社区的基金会法人,原始基金数额为200万元;社区型基金则指依托一个街道或社区,以从事社区公益事业为目的,基于捐赠行为设立的专项非营利性基金,至少需要10万元启动资金。这两种形式都是非公募基金的创新,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将提供专项培育经费,鼓励企业、高校、个人举办或设立社区型基金(会)。“社区型基金(会)服务范围以养老、帮残、助学、济困为主,原则上不跨街道活动。”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划,今明两年,南京将建成不少于30家社区型基金会。
栖霞区尧化街道的姚坊门慈善基金会是南京第一家街道级慈善类基金会,成立不久就募集资金300余万元。基金会执行主任岳耀蒙说,“我们辖区内企业募捐善款,打造‘公益助老午餐’,为13个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分成若干套餐,由各企业认领‘公益包’,并提供资金支持,有效解决社区困难老人就餐问题。”
南京社区慈善基金广泛设立,源自省政府的倡导。今年4月,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支持单位或社区成立互助过渡性慈善组织,支持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设立小区内的互助基金等新型慈善方式,让人们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帮助。
“到2020年,全省每个城乡社区应拥有1家以上登记或备案的互助性慈善组织。这些小而灵活的过渡性慈善组织,更接地气,反应更灵敏,契合守望相助的中国邻里精神。”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说,人们都生活在一个个社区里,一旦发生突发性、临时性、急难性的困难,短平快的微慈善“朋友圈”,来得快,机制灵活,没有层层级级的上报、审批。这样的救助能做到早发现、早参与,应该给予支持。
为充分激活草根慈善组织活力,我省已将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权下放给县市区。今后还将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刺激慈善捐赠热情。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张宁认为,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有自己的账号,有明明白白的账单,每年都有权威部门年检,可以给合伙捐赠出钱的“朋友圈”一个清楚的交代。随着社会的发展,非公募基金未来会有更大发展空间。(记者 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