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坏大气环境或面临公益诉讼
11月24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会议三次审议。三审稿中增加的“对破坏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内容引人注目。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诉讼针对的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诉讼。条例草案中增加有关公益诉讼的内容,对破坏大气环境的行为,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都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依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还不能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此外,条例草案还增加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机动车的内容。其中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记者刘常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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